政府樹立無良僱主典範

政府樹立無良僱主典範

近月來困擾公務員的減薪問題,終於到立法會最後決戰,從有關議員轉軚的報道估計,公務員減薪法案會獲得通過。特區政府表面上以「點數」獲勝,但代價是破壞了特區政府和公務員間的互信關係;單方面更改公務員的銓敍合約,把原來有可能是非法的行為,以立法方式轉為合法,樹立了無良僱主的典範,對香港人最驕傲的法治精神,是一個沉重打擊。筆者並不是法律專家,但政府以立法方式轉「非法」為「合法」,其合法性恐怕還會受到挑戰!

特首為了應立場未定的議員所求,在減薪法案上立法會前四天,公開保證法案是「一次性」,政府絕不會以同樣手法削減公僕長俸。

以輿論打壓公務員
香港市民和公務員對特首保證的可靠性,應有充份了解,但奇怪的是多名議員以特首已作保證為由,改為支持法案;也許他們對特首過去五年在施政報告中,白紙黑字所作出的承諾、倡議的「八萬五」、數碼港、中藥港、甚麼中心等等,還存有幻想?
在香港現有法律制度下,案例一經確立,在法庭內絕對沒有人能阻止案例被引用,除非特首能凌駕法律之上!有關保證的對象是公務員,但特首從沒有為減薪與公務員團體會晤,特首只向議員和傳媒發出保證。特首明顯是不尊重公務員團體,他以公關伎倆製造輿論壓力,如無意外,特首的保證只是另一個「空談」。數個月來,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不斷以輿論打壓公務員,只會對士氣造成更大傷害。本周日超過三萬公務員上街遊行示威,有公務員指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言論促使他們參加遊行。
國家主席對特區領導人的表現有所不滿,在回歸五周年的演說中,已溢於言表。當然,特首以其聰明才智和對民意特有的演繹方式,只會感受到國家主席對他的祝福和表現給予優等。特首推行的高官問責制,在沒有諮詢及相關文件沒有整理好的情況下,以極速在立法會通過。在筆者心中,高官問責制有如鬧劇,立法會的制衡作用更形同虛設。問責高官的成敗有賴公務員的協助,立法減薪後,公務員還會全心全意為「無良」政府服務嗎?
以目前的經濟狀況,要求公務員減薪十分合理,公務員團體由反對減薪,到要求凍薪,最後接受減薪但反對立法。既然他們已作出讓步,特區政府又何必要咄咄逼人?只要所有公務員團體以書面同意接受減薪,立法是畫蛇添足。政府指個別公務員可能會控告政府,筆者不能想像誰會花百萬元,與政府對抗。

政府的唯一論據是:若不立法,減薪便是不合法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訴訟。那便更不應立法減薪。若政府的論據成立,政府便是「霸王硬上弓」,要扭曲現有法律來達到目的。法治精神在於人人平等,立法減薪足以證明法律面前,政府高人一等。立法會議員在投票時,請不要忘記立法會有責任維護法治精神,財政赤字絕不足以出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促立法會押後審議
筆者在此呼籲立法會押後審議減薪法案,並要求政府重回談判桌。另一方面,主要的公務員團體要盡快以書面承諾不會提出訴訟,更要把有關文件向傳媒公開,讓香港人知道他們接受減薪的誠意,若可以的話,為所有公務員印製樣辦信,讓所有公務員簽署。只要公務員成功落實減薪,立法與否,市民是不會理會的!
嶺南大學市場及國際企業學系副教授 呂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