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應盡快全流通

新股應盡快全流通

周八駿

有人批評中國政府停止執行在內地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是以長痛來迴避短痛,這固然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國有股減持涉及一系列非常複雜的問題,批評者若僅僅着眼於其中一方面,便容易失諸偏頗。
第一,就國有經濟改革而言,國有股減持既在宏觀層面涉及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又在微觀層面涉及國企向現代企業制度及相應的現代公司治理架構的轉變;第二,就中國內地證券市場推進市場化規範化而言,國有股減持需要跟同屬非流通股的其他法人股的減持和流通一併考慮,否則有違公平原則;第三,就中國內地證券市場穩定發展而言,國有股減持必須考慮市場資金供應的承受力;第四,就股東利益而言,國有股減持既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等三方面的利益如何分配(主要反映在國有股減持所得收益是全部上繳中央財政還是地方財政和企業能夠分享),又涉及大股東(國有股減持有者)和中小股東(原流通股持有者)的利益如何分配(主要反映在國有股持如何定價);第五,就國有股減持的管理和運作而言,既涉及中國財政部(因為它屬於國企改革和國有資產變現)又涉及中國證監會(因為它屬於中國證券市場改革、規範和發展)。

國有股繼續減持
國有股在證券市場上減持為全國社保基金籌集資金的政策和方案,正是不同程度上忽略了以上前四方面,並在第五方面輕視了中國證監會的作用。所以,停止這樣的政策和方案是明智的。
然而,這並不意味着國有股不再減持。準確地說,是國有股不再在中國內地新興股市上減持。國有企業在海外成熟市場上市,國有股繼續減持。此其一。國有股可以通過協議轉讓方式來減持。此其二。所以,誤以為中國政府將完全停止國有股減持是錯的,因為國有股減持所涉及的上述第一至第四方面的問題依然存在。
即使僅就以上第二方面而言,今後國有企業上市是否實行股份全流通便是一個無法迴避的重要問題。道理很簡單,只要一日不實行新股全流通,則國有股流通問題的歷史舊債便愈積愈重,中國內地股市的市場化規範化進程便會受阻。中國當局將國有股在內地股市減持與通過其他市場或方式減持相區別,已走出了正確的一步,接下來應將國有股減持與國有股及其他法人股流通相區別,盡快讓新股先實行全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