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教院畢業生網上控訴<br>職訓局疑盜用學生習作

專業教院畢業生網上控訴
職訓局疑盜用學生習作

【記者譚暉報道】由職業訓練局編製的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二○○二年入學簡介,被投訴指封面設計「盜用」了一名畢業生的習作,事先卻未有通知該名畢業生。
該本名為《2002年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部份時間制中五以上程度課程入學簡介》,封面插圖採用了一名在二○○一年畢業的高級文憑學生的習作,並曾作修改。作品的原作者在自設的網頁上指摘校方使用她的作品,事前及事後都沒有通知她,十分不尊重學生。

辯稱知產權屬局方
職業訓練局回覆查詢時表示,該本簡介的全書設計,是由沙田分校設計學系統籌,該局承認,該書在設計過程中,遺漏了在書內註明設計者,是「掛一漏萬」;校方在知悉事件後,設計系主任已多次接觸該同學,作出解釋。職訓局又說,日後會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該局發言人強調,作品的知識產權屬局方所有,因此事件並無「抄襲」或「盜用」的成份。根據該局規定,二○○○?○一年及以前,所有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全日制及部份時間制學生,在修業期間所創造的知識產權,均為局方擁有。自○一?○二年學年起,學生在學時創造的知識產權,則歸學生所有。在學生手冊內也清楚列明上述政策。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何國良表示,如果規例已清楚列明知識產權誰屬,學生很難追究,但他認為,校方有道義上的責任,在徵用學生習作時,先知會學生,以示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