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日很多電視節目利用人性「貪婪」而設計。最簡單的是極速決定要獎金抑獎品?或在一限定時間之內去「搶」貨,搶得多少得多少。這些,都得與時間競賽。人不但敵不過貪念,也敵不過一寸光陰一寸金。
台灣某電視節目中便有一項,限定60秒內,由一人或一堆人在大型百貨超市搶搬貨物,回到特定框框內,再答「心靈感應」的問題,三題都有默契,貨物便歸參賽者所有。
那些參賽者一聲號令下,發足狂奔,搬運得猖狂而狼狽(有否發現,四個字都是「犬」部,相當獸性吧!),還跌得醜態百出。
由你去搶搬,選些甚麼?當然選貴而輕的東西,如手機、DVD、相機、音響器材、家電……。煙和酒也許非自用但可以套現。最理想是先搶一輛腳踏車然後踩着把貨物運回來。
但竟有參賽者是狂搶巧克力餅乾、可樂、沙拉油和一大批廁紙。有個女生更貪心,明明已夠時間了,她還勇奪幾包衞生棉,結果弄致超時,戰利品亦推倒過界。空手而回。觀眾嘲笑她好笨!──這正是節目吸引之處。
我不相信你若在現場會有多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