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筆者說過有關上市公司進行股份合併的原因,主要是為吸引機構投資者入股,以及方便大戶借消息炒上股份。其實,股份合併最常見的另一種理由(亦是散戶投資者最不願見到的),就是為削減現有股份之股本(俗稱削股)鋪路,例如在99年港股網絡泡沫時,便有很多完全無投資價值的仙股把股份合併後,隨即公布削減股本,當時由於大多數的投資者因為被網絡泡沫混淆視線,認為只要該類公司能成功轉營至網絡科技便有機會翻生,所以未有研究清楚削股是甚麼一回事,因而未能把握到最後的離場機會。最令投資者懊惱的,就是股份在合併及削股後股價仍繼續下跌,令投資者的虧損進一步擴大。
究竟公司在進行股份合併後,隨即進行削股,所代表的又是甚麼呢?公司削股其實只是一種會計活動,方法是把股本帳內部份價值用作為抵銷儲備帳內的累積虧損,令到在會計帳中所出現的虧損降低,這種做法其中一種原因是為了公司未來可以派發股息而鋪路。
原因是當公司會計帳中之累積虧損過大,公司當年即使能轉虧為盈,亦需要把該筆盈利撥入儲備內,作為抵銷累積虧損之用,但如果仍堅持派息的話,便會有「明益」大股東而損害企業前途之嫌。所以當一家企業預期有機會轉虧為盈下,通常都會先進行削股,尤其是在股權出現轉移之後,就更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另一個較為明顯的動機就是為了解決企業的資金問題。投資者在炒賣股份時,只考慮到股份之價格能否高於其成本價,票面值對一般散戶來說是完全不重要的;不過,若公司要發行新股集資,票面值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項目,根據公司條例,股份發行時為了保障現有股東之權益,規定在新股票發行時,股價不可以低於其票面值,以免資產有被賤賣之嫌,所以當股份之市場價格跌至低於其票面值時,公司都會盡快進行削股,以防在突然有資金需要時,受法例所限而無法進行集資。
鼎康御泰證券研究部副經理 彭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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