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痛斥違反僱主信任<br>虐打滿月嬰菲傭囚半年

法官痛斥違反僱主信任
虐打滿月嬰菲傭囚半年

【本報訊】擁有大學程度的中年菲籍女傭,乘僱主外出幹活期間虐打家中剛滿月的女嬰,施以摑臉、拍胸及拋擲,裁判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行徑違反僱主信任,若非僱主暗裝針孔攝錄機,女嬰一直受虐無人得知,重判被告即時入獄六個月。
被告GarciaMarttesCaburian,三十八歲,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虐兒罪名成立,控罪指她於今年二月七日在尖沙嘴棉登徑一單位,虐待一名四十日大的女嬰。辯方昨在庭上求情稱,根據精神科報告被告精神正常,亦沒有證據顯示她有虐兒的歷史。她於前一任僱主工作長達四年,照顧嬰孩的表現令僱主滿意。

稱不知此舉犯法
他續稱,從受害者家中拍攝的錄影帶所見,被告主要是將女嬰擲在梳化,由於片段沒有聲音,無從得知女嬰的反應及狀況,亦看不清嬰孩腳部的瘀痕從何得來,總結今次事件是同類虐兒案中傷害最輕的。
裁判官判刑指出,被告沒有任何藉口掩飾虐兒惡行,縱使事件未有對女嬰造成永久性的傷害,但若非父母在家裝設針孔攝錄機而揭發事件,女嬰一直受虐的情況會被蒙在鼓裏。令到法庭震驚的是,曾有四年照顧嬰孩經驗的被告,竟然對感化官解釋虐兒的原因時稱不知此舉在港是犯法的。
裁判官斥責被告說,事件對女嬰父母而言是一場可怕經歷,「父母將女嬰付託給你照顧,你卻違反僱主對你信任,行為差劣」,判被告即時入獄六個月。

摑嬰兒面及胸部
案情透露,經營酒吧的父母去年聘請被告,以便照顧快出世的女嬰,之後為了解女傭是否懂得照顧少主便在家中裝設針孔攝錄機,三天後翻看錄影帶,赫然發現被告不但掌摑嬰兒的面及胸部,又將她拋放梳化至反彈,以及用雙手推她撞向床邊圍欄。父母震怒報警求助,女嬰亦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觀察四天,其間發現她的腳上有瘀痕。
案件編號:KCCC24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