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讀者來信,問一個單位的房產可不可以稱為premises,「房屋出租」是Thepremisesareforrent還是Thepremisesisforrent。
按premises即「房地產」,而無論是說一幢建築物裏的一個單位,還是說整幢建築物甚至多幢同一地契的建築物以及附屬場地,都要用複數形式,不可寫作premise。動詞也必須用複數形式,所以不得說Thepremisesisforrent。此外,premises一般不會冠以a、an、this等單數形式限定詞(determiner)。
另一位讀者來信,說想勉勵一位剛大學畢業的朋友保持「追求卓越之心」,不知英文該怎樣寫。
按「追求卓越」本身其實是英文Striveafterexcellence的翻譯。中文不會說「追求卓越」,只會說「自強不息」、「止於至善」之類。今天,全港大學都在喊「追求卓越」口號,那位讀者的朋友應該也耳熟能詳,不必勉勵他Alwaysstriveafterexcellence了。
還有一位中四學生來信,問hath是甚麼意思。
按古英語常在第三人稱現在式動詞之後加th或eth,等於現代英語的s或es。Hath即has,doth即does,goeth即goes等。這樣的寫法今天已經不用,但學習英文仍是不可不知,否則莎士比亞作品、舊譯《聖經》等就不能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