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高約五呎、體重一百七十磅的女售貨員,由於未能忘懷昔日同學在畢業紀念冊內譏笑她為「肥豬、豬扒、豬麗葉」,加上結識新男友後害怕因肥胖被嫌棄,誤信人言購買「冰」毒減肥被捕,昨在法庭承認管有危險藥物,案件押至本月底判刑。 記者:蔡朗清
有精神科醫生警告,「冰」毒屬含有安非他命成份的興奮劑,服食後不但未能收減肥之效,其副作用更會令使用者出現失眠、幻覺及精神分裂等可怕後果。
記者庭上所見,現年二十一歲的被告葉麗賢,穿上黑色外套及長裙,及肩黑髮令臉容顯得白皙。她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名,指她於今年五月七日,在藍田啟田道啟田大廈地下萬寧店外,管有兩個透明膠袋分別藏有六點三九克及一點四八克的「冰」毒。
被告初犯,辯方求情稱,被告未婚,中三程度,現職售貨員,月入七千多元,與父親及祖母同住,其母於九七年去世;父親亦任職售貨,月入八千多元。律師強調,被告今次犯案緣於一個「肥」字,她深受肥胖之苦,才欲服食「冰」毒減肥。
辯方解釋說,被告中三畢業那年體重一百三十磅,當同學互相簽寫畢業紀念冊,被告卻被同窗寫上「肥豬、豬扒、豬麗葉」等訕笑語句。被告深受影響,體重更飆升至目前的一百七十磅。早前她認識了新男朋友,為取悅對方而減磅,誤信朋友之言以為「冰」毒可減肥,才以一千元購買有關毒品,但未服食已遭警方拘捕。
他續稱,被告被捕後兩次在私人化驗所作尿液化驗,結果顯示她體內對「冰」毒或安非他命沒有呈現陽性反應,報告亦指該等藥物可以減肥,但不可濫用。被告現時深感後悔,不會再服食該等毒品減肥,代之遵從醫生指導減肥。
裁判官最後將案件押至本月二十六日取閱感化官報告後始判刑,其間准被告以現金一千五百元保釋外出。
案情透露,警方於案發當晚在涉案地點進行反罪惡巡邏,約八時半發現被告在萬寧店外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發現她的手袋內藏有涉案「冰」毒,警誡下她表示是買來自用。
案件編號:KTCC419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