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深圳判囚15年 聞判微笑<br>「捉黃腳雞」港人殺港人

主犯深圳判囚15年 聞判微笑
「捉黃腳雞」港人殺港人

【本報訊】深圳消息:在深圳布局「捉黃腳雞」演變成港人殺港人的林潤輝,昨日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及民事賠償十一萬九千多元人民幣。被告聞判後即雙手捂臉,大舒一口氣,嘴角露出微笑,隨即表示服從判決。受害者父母則認為判刑太輕,不滿一條人命才賠十多萬元,與其要求的一百八十一萬元港幣相差太遠,故決定向省高院上訴。

死者家人指不公
法官在庭上宣判時指出,受害者父母未屆五十五歲的退休年齡,且有工作能力,因此不支持其六十萬元贍養費的訴求,法院只依照廣東省有關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準則,判其得直獲八萬元,加上其他費用,總數為十一萬九千多元人民幣。死者父母在庭外向記者表示,案犯及受害者均為港人,不應按內地準則判決。到庭旁聽的東區區議員王國興亦認為判決不公。
另外,受害者父母曾要求法院將涉案女子李欣及港人黃健輝一併審訊,但檢察院回覆稱,李欣已定性為賣淫人員送去勞動教養,而黃健輝因證據不足,所以另案處理。至於案中死者總值九千元財物,因公安機關未有隨案移送到法院,法院亦不能作出退賠判決。
案情指,在港任職清潔工人的王亮(二十五歲),於去年十月十四日偕友北上深圳遣興,當晚在的士高邂逅一名南京妹李欣(二十歲),並隨她到湖貝路的一招待所沖鴛鴦浴時,被港人林潤輝(二十八歲)、黃健輝破門而入;並指王亮搶其女友,令他要與女友分手,要王代她付一筆「掟煲費」,雙方因此口角打鬥,王亮用熱水瓶將黃健輝打傷。林潤輝隨手拿起房間的水果刀刺向王胸部,王因肝臟及胃破裂失血過多而死亡。案發後,兩人翌日欲經羅湖返港時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