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業車房工人聲稱一時貪念,參與行劫金舖負責駕駛賊車,逃走時遭尾隨金舖少東鐵棒擊碎車尾玻璃後恐被追查,事後虛報遭賊人騎劫,帶署助查卒講出真相,法官以他助警方拘捕同黨判囚七年半,另嘉許金行少東黃湛威表現。
被告莫偉傑金(二十五歲)早於案件提審時承認一項行劫罪,代表律師求情指他帶領警方到車房蒐集罪證及提供同黨資料,令一人落網及參與認人手續,助警破案。另有多次前科的同黨被告陳科(三十五歲),去年犯案當晚潛逃大陸,今年一月返港時被捕,昨日認罪被判囚十年。
案發去年十一月六日晚上八時許,陳與一名在逃男子蒙面、帶帽和手套,闖入譚公道一間金行,手持牛肉刀和槍械物體指嚇職員交出金器,又掌摑不從的金行少東,掠去逾百件共值十萬三千多元金飾後走上莫的私家車,少東手持鐵棒尾隨並擊碎車尾擋風玻璃,記下車牌號碼報警。
案件編號:HCCC101&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