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華腐竹甲醛超標

榮華腐竹甲醛超標

【本報訊】榮華食品位於元朗大馬路六十八號的門市部,食環署於去年十二月元朗區一次巡查食物樣本行動時,發現有兩公斤的腐竹,其甲醛含量超出安全標準五倍,被票控一項食物含有非准許防腐劑罪名,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審理,被告榮華食品製造業有限公司被判罰款八千元,及繳付食物樣本化驗費用四百餘元。
控方指出,腐竹的甲醛含量屬高含量,不會對人體有即時損害,但它可以貯存在人體內,長期食用會致癌。但不排除甲醛可能是從包裝腐竹的膠袋釋放出來。
律師求情稱,榮華為一家有數十年歷史食品製造公司,過往從未有類似檢控,是屬於初犯,並願意支付本案有關的樣本化驗費用。
案件編號:FLS461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