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預算案方式有變

制訂預算案方式有變

【本報訊】繼政府改變特首宣讀施政報告時間表後,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又計劃全面改革現時制訂財政預算案的方式,取消現時負責分配政府部門每年開支的高層資源分配會議,改由司長一人決定,至於各部門可獲得多少額外新資源,則由特首董建華決定,令特首可直接掌握財政大權。
此外,政府會將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進行合併諮詢,預計最快可在十至十一月間進行。
根據以往政府制訂財政預算案的傳統,政府每年八月左右會召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高層資源分配會議,決定各部門來年可取得多少額外資源,推展新服務。但梁錦松近日向政界人士透露,政府將取消上述機制,改由他向各局長發出一個預算金額「指標」,各問責局長再按「指標」制訂部門預算。至於如何安排每年新增開支,梁錦松說會預留一筆新資源給特首,用作於施政報告中推出新政策。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政府對制訂預算案作出如此重大改變,卻不事先知會立法會,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