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未來一周的頭等大事,當然是應付立會下周三表決「公務員減薪條例草案」。據聞政府高層雖然敲定不會押後表決日期,但董建華昨日公開表示:「每一日每一分鐘,我們都在想是不是可以不用立法方式(減薪)。」我們不可以說這番話只是門面話,不過,董建華這番說話是屬於「過去式」,而不是「現在式」。
官場耳語,政府的確曾經認真考慮過,以其他方案代替立法減薪。
據聞,幾個主要公務員工會負責人,私下提出願意簽下一紙承諾書,表明政府今年按調薪機制減薪,工會不會告上法庭,以換取政府放棄用立法方式進行減薪。但這個反建議未能說服政府,皆因工會不提訴訟,不代表公務員不提訴訟。十八萬公務員中,只要其中有一人「唔生性」,堅持告上法庭,其判決對十八萬公務員便同樣有效。
政府高層循此思路,也想過倒不如要求十八萬公務員齊齊簽下一紙不向法院提出訴訟的承諾書,如果有人不願簽則遣散了事。但左思右想,主流意見皆反對向一些不願減薪的公務員賠償遣散費。而且此例一開,也不知有多少公務員會借勢離職,政府財政負擔非同小可。計劃終胎死腹中。
周三的表決如箭在弦。眾高官近日統一口徑,對勝算表現得戰戰兢兢。我覺得他們實在過慮,今時今日的立法會,政府要通過的一定會通過,扭扭擰擰的人不過在叫價,想用一票換取最大利益,最後一定乖乖就範。教人沒信心的,反而是星期日一旦幾萬公務員上街遊行會否嚇得政府「腳軟」?這是過去五年常常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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