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青年因山窮水盡,竟連番爆竊胞姊寓所,偷去現金及金飾等往典當。胞姊發現親弟所為後,大義滅親報警,希望他能吸取教訓。涉案青年在區域法院承認五項爆竊罪名,法官昨日斥責被告偷竊家人財物,行為可恥,但姑念家人已原諒其惡行,故輕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二十八歲被告傅俊傑,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五度利用胞姊交予胞妹的後備鑰匙,潛入胞姊在大圍美松苑的住所,偷走合共七百多元現金,及一批金吊墜、戒指等財物,拿往典當。胞姊其後向看更查證,得知被告常擅自到其寓所,揭發胞弟作賊一事報警。
案件編號:DCCC3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