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美國管理模式、美國價值觀,成為全球企業爭相模仿的藍圖。90年代的成功,可謂一時無兩,全球資金、貨品無不湧往美國,真乃武林霸主,捨我其誰!然而,隨着科網股泡沫爆破、「911」恐怖襲擊之衝擊,加上企業醜聞頻傳,驟然間人性之貪婪、企業高層弄虛作假、欺騙舞弊,以及投資者之愚昧等醜態,表露無遺,不禁令人欷歔!
為挽回這個投資樂土的聲譽和投資者之信心,有關人等有必要在整個制度上來一次重大改革,包括公司條例制訂、監察制度、專業守則、企業經理責任等相應作出檢討和修正,不然再被「有心人」利用灰色地帶,作出損害股東或小投資者之勾當,政府如何交代?
儘管總統喬治布殊強調,企業醜聞僅屬個別事件,並不代表美國資本主義企業模式呈現崩潰,可是損害已成,決策者若未能及時作出適當補救措施及嚴懲害群之馬,將如何服眾?甚麼大股東價值極大化、利潤極大化等,原來是企業領導層為「自肥」而喊的口號,現實與理想背馳,豈不丟人現眼?
反觀歐洲企業,類似的醜聞卻是絕無僅有,縱使以往曾經發生過如德國汽車製造商戴姆勒平治(Daimler-Benz)因過度擴張、法國銀行里昂信貸(CreditLyonnais)管理不善,瀕臨破產,以及歐洲各大電訊集團過份高估前景導致過度投資,因而需要政府介入或伸出援手,然卻沒有如美國部份企業領導層般動機不良。市場競爭激烈可以理解,但適者要生存,真的需要不擇手段掠奪?
王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