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談稅務:<br>海外美國人有住房免稅額

德勤談稅務:
海外美國人有住房免稅額

上一期我們討論過,長期居住於海外的美國公民或美國居民,例如綠卡持有人(以下統稱為美籍人士),所享有的八萬美元額外免稅額。除了此項額外免稅額外,這類美籍人士還可享有另外一項免稅額,那就是海外住房免稅額。
與美國本土相比,許多海外國家或地區的住房費用或會相當昂貴,香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為了減輕這些長期居住於海外美籍人士的負擔,美國政府為這他們提供了一項海外住房免稅額。
與八萬美元額外免稅額相類似,海外住房免稅額只適用於這類美籍人士於海外所賺取的薪金或類似的收入所支付的部份住房費用。同時,這類美籍人士必須具備某些條件,並及時填妥某些特定的申請表格,連同其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一同呈交美國稅務局。
大致上,如果美籍人士符合八萬美元額外免稅額所要求的條件,他們也將符合海外住房免稅額所要求的條件。唯一的例外是,海外住房免稅額只適用於由僱主提供的資金所支付的住房費用。換句話來說,海外住房免稅額只可用於抵銷這類美籍人士於海外作為僱員所賺取的薪金或類似的收入,並不能用於抵銷這類美籍人士於海外因自僱而賺取的收入。這些自僱人士可申請海外住房扣除額,其功效與海外住房免稅額相類似。
美籍人士的海外住房免稅額,相等於其所支付的特定的海外住房費用減去一個基數。此基數每年因通貨膨漲而加以調整。以2002年為例,此基數約為一萬零八百美元。

只包部份合理費用
所謂特定的海外住房費用包括此類美籍人士於海外為自己以及一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其他受養人所支付的合理住房費用。這類費用包括租金、政府差餉、管理費、水電煤氣等等,但不包括按揭利息、家庭傭工的費用、電話費等。
例如,在2002年度內,A君是一位美籍人士,在海外居住,符合八萬美元額外免稅額及海外住房免稅額所要求的條件,並及時呈交個人所得稅申報表。A君的薪金是十五萬美元,其所支付的特定的海外住房費用是五萬美元。A君的海外住房免稅額可計算如下:五萬美元特定的海外住房費用減去一萬零八百美元的基數,等於三萬九千二百美元。三萬九千二百美元的海外住房免稅額加上八萬美元的額外免稅額,令A君可享受的免稅額達十一萬九千二百美元。與A君之十五萬美元薪金相抵銷後,A君只需就剩餘的三萬零八百美元薪金以及其他收入一起計算,並繳付美國個人所得稅。

鼓勵國民海外工作
如果A君不是於海外工作和居住,而是在美國本土工作和居住,A君就必須就其全部十五萬美元薪金繳付美國個人所得稅。由於美國的最高個人所得稅率可達38.6%(以2002年度為準),可想而知,A君就其在美國本土工作所需繳付的美國個人所得稅,遠遠超過其在海外工作所需繳付的美國個人所得稅。由此可見,工作和居住於海外,的確為A君帶來某些稅務方面的優惠。這正反映了美國政府鼓勵美國人士到海外工作的政策。
上述討論只是一個扼要的概述,旨在為讀者提供有關美國稅務方面的基本概念。由於所涉及的細節相當複雜,美籍人士宜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以免多付不必要的稅款。
葉偉文駱仲春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稅務合夥人及稅務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