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新官一個機會 - 吳靄儀

給新官一個機會 - 吳靄儀

問責制出籠過程混亂,暴露整個設計的不成熟和不妥當,令人對未來五年的施政加倍擔心。這些制度上的弊端,必然會一一呈現,造成問題。
然而,除了「三巨頭」之外,制度上的缺陷並不是新任問責官員的錯,事實上,這些缺陷及先天病態,會增加他們工作上的困難,我認為立法會和公務員都應抱着以香港公眾利益為要的態度,盡量協助新任官員履行他們的公職,並在過程中盡我們的所能,更正、彌補和制衡制度上的先天缺陷。我希望新任官員也抱着同一態度,尊重立法會,尊重公務員,開心見誠,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比較令人失望的,是曾蔭權在問責制議決通過後的表現。董建華政府要改變行了半個世紀,港督或行政長官每年十月,在立法會會期第一個會議上宣讀施政報告的習慣,而這個習慣早已成了香港市民接納的傳統,卻對立法會只是一紙通知,甚至沒有說清楚究竟這是下一個會期的安排,還是希望以後都這樣做。這種無禮和不守規矩的做法,對新人來說,還可說情有可原,曾蔭權由行政主任、政務官做到政務司司長,在政府服務超過三十年,應該深明道理,如今卻帶頭作虐,就罪無可恕。希望新官勿以曾司長為典範。
有立法會議員提出建議,內務委員會應成立小組,研究在問責制推出之後,立法會工作安排有甚麼需要調整之處。
我支持成立小組,但是恐怕先要確定了問責制在行政機關運作方面帶來甚麼新改變,才可以作出相應調配。炎炎夏日,宜以清涼心情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