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女友出賣 睇清楚至瞓身<br>陳冠希識女仔觀察三個月

曾被女友出賣 睇清楚至瞓身
陳冠希識女仔觀察三個月

陳冠希在娛樂圈出道不久已經被冠以「媾女王」,緋聞不絕,但陳冠希日前談到自己的感情世界時,他強調不輕易跟女孩子有親密關係,因為以前曾被女朋友出賣,所以他對自己會好保護。

七日星語: 由今日開始,我會一連七日在這個專欄細說自己的事,希望大家可以對我加深了解。今天想先跟大家談論我的愛情觀。
在我初出道時,第一宗新聞就是緋聞,後來又被人誤會是「媾女王」,當時我始終未能適應娛樂圈的運作模式,心情一度頗受困擾,因為我從未想過,跟一位素未謀面的女fans簽名都可以傳緋聞。但日子久了,我對這些無聊緋聞已習以為常,深信時間可以證明我是甚麼人。

發展感情不易
娛樂圈的工作如此忙,加上又經常被狗仔隊苦纏,藝人要發展一段感情,其實並不容易。感情方面,其實我不是太相信一見鍾情,因為我選擇對象會好小心,一定要了解清楚對方的性情才會有進一步發展,以前我曾經被女朋友和朋友出賣過,令到我好痛心,因此我變得很保護自己,不輕易信人,特別是結識女朋友就更加謹慎,甚至會用方法試驗對方,因為當我認定一個女伴之後,我會毫無保留地百分之百去愛她。

30歲成家立室
以前我結識一個女孩子,要變得親密,最快亦要三個月時間,因為要了解一個女孩子的人品是需要時間,我不會一時衝動跟女孩有親密關係。
在娛樂圈我認識了不少女孩子,但關係未到達減少來往時要交代分手,包括BoBo(陳文媛)在內,我從來沒說過與她拍拖。如果我要公開一段戀情,這段戀情必然是非常穩定,我希望到三十歲時,可以有自己的家庭和子女。

經常埋女人堆
其實我如此容易有緋聞,可能因為自己同女性特別談得來吧!自從父親在我三歲時由加拿大返香港工作後,我一直與母親和兩個家姐生活,習慣有任何事都與她們傾訴,回到香港工作,我與唱片公司的高層Lisa亦經常傾訴心事,可能我經常在女人堆中才會容易惹緋聞。(七之一)
口述:陳冠希
筆錄:陳月媚
攝影:仇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