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數香港人的企業而最沒有社會責任感,要數一數電訊盈科。這機構在港人身上賺了以億元計的利潤之餘,還是要大量裁員,說是要對股東負責,早幾天登廣告請大學生,明顯違反人權中的平等權,不知所謂。
全世界都會保護本地的專才,讓他們有優先就業的權利,電盈請的,不是甚麼專才,而只是大學畢業生,是通才,是還需見習培訓的初級行政人員,就更沒理由歧視本地大學生,尤其是今年失業情況嚴重。「著名海外大學」的畢業生,並最好有三至四年海外生活經驗,這不單歧視本地大學生,而是歧視本地的年輕人、香港人。
平機會竟然說法律上不構成歧視。這是絕對的錯誤,據基本法而間接引用於香港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第二條第二段,人權中的平等權利,不得因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有所分別。
簡單得很,電盈這個廣告在人權觀念先進的地區不單不會出現,而且會被告到法庭,但電盈就道歉也不用說一聲,平機會說無問題,人權鬥士、人權明星、組織亦視而不見。
原因?算啦,大家所熟知喜歡高唱高調的人權明星皆是高薪打工仔,誰人願開罪城中首富所控制的企業?這大概也包括據知不獲邀請連任的平機會主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