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逾五萬六男子判監 主腦囚四年<br>臥底警每月攜妓應召300次

利潤逾五萬六男子判監 主腦囚四年
臥底警每月攜妓應召300次

【本報訊】警方卧底假扮馬伕,搗破一個向旺角區賣淫場所供應泰妓及「北姑」的賣淫集團。涉案主腦及馬伕共六名男子,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管理賣淫場所等十六項罪名成立。法官指涉案集團甚具規模,單是一名馬伕每月便帶妓女應召三百次,令人震驚,利潤難以估計,重判主腦入獄四年,其餘五名馬伕監禁九個月至兩年半。 記者:柯弘毅

暫委法官莊景傑向警方嘉許年輕卧底警員徐李亨,專業地完成這項艱巨及厭惡的任務。法官在判刑時指被告將淫窟偽裝成泰式餐廳,利用低成本方式專向旺角區色情場所供應妓女,安排妓女前往提供性服務,每次一百八十至二百元,而集團甚有組織,規模龐大,單是卧底警員每月便帶妓女應召三百次,帶來最少五萬多元利潤,集團實際利潤無法估計。

剝削妓女賺錢
法官指集團只顧賺錢,剝削妓女,每名妓女平均每日應召十次,要完成一百五十次才有錢收,故判一項管理賣淫場所及十項依靠妓女維生罪成的四十三歲主腦甘國基入獄四年,其餘五名被告梁源江、陳冠雄、盧偉雄、李少文、邱志成(二十六至四十二歲),各裁定一項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罪成,判囚九個月至兩年半。
案情指卧底警員徐李亨於二○○○年十二月至去年三月,認識稱「基哥」或「金毛」的甘國基,受僱於旺角亞皆老街一間裝成泰式餐廳的淫窟任馬伕。集團操縱三十九名妓女,包括十名泰妓,每月應召多至二千次。卧底警每日致電各架步「報鐘」,如各賣淫中心要妓女,基哥會指示馬伕帶妓女到指壓中心。卧底警每日帶妓女應召多至二十次,更曾負責替妓女買潤滑劑,梁及邱當時同為馬伕。卧底警辭工後經基哥介紹再認識陳及盧,於七月二十三日,警方採取行動拘捕各被告。
案件編號:DCCC9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