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政總署發表聲明,證實前基本法籌委兼大紫荊勳章得主查濟民,他持有的香港興業有限公司,在愉景灣佔用一點五公頃官地長達二十年,一直用作愉景灣高爾夫球場部份場地。
地政總署承認,政府早於八○年代已知道佔用,並聲稱當時政府認為可視作為整個愉景灣修正地界的一部份去處理,但署方沒有解釋之後怎處理。直至九八年愉景灣業主申請該幅土地短期租約,則因該幅地可能納入郊野公園擴展範圍,申請沒有批准。現在,政府已透過離島地政處對佔用官地的行為採取管制措施。香港興業表示,二十多年前已向政府申請使用有關土地,並在動工前與政府詳細討論,但雙方一直未達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