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獄14年半 官斥行為冷酷<br>扮租客劫財色積犯重囚

判獄14年半 官斥行為冷酷
扮租客劫財色積犯重囚

【本報訊】有兩次連環打劫前科男子,訛稱租或買單位單獨約見多名女事主,賺門入屋後露出賊相,綑綁後大肆搜掠,有女事主供稱被摸胸非禮要脅講出信用卡密碼,被告經陪審團裁定非禮及行劫共六項罪名成立,法官昨日訓斥被告行為窮兇極惡,重判入獄十四年半。 記者:黃美莉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被告覬覦案中無辜女事主於報章登廣告有單位出租,致電約見登門傾談,減低女事主的防範然後伺機露出賊相,將她們綑綁、恐嚇並大肆搜掠單位,其中一次犯案時竟向五十四歲女事主拳打腳踢,致令她肋骨裂傷,根本毫無必要,可見其行為冷酷。

聞判後呆若木雞
法官指被告分別於八一及八六年,牽涉多宗劫案,被判囚九年,顯示刑罰缺乏阻嚇性。
身材健碩的被告梁飛華(四十二歲),被捕前替同居女友打理皮具店,他昨日在庭上時神情冷漠,聞判後呆若木雞,需要由懲教署職員多番提醒始隨後步進囚室。
同案二十三歲被告黃永泰原定昨日判刑,其代表律師透露黃於羈柙期間,因答應出庭頂證梁而備受對方威嚇,導致精神緊張和情緒不穩,正於小欖精神中心接受治療,法官表示關注,被告押後至七月十五日宣判,其間傳召精神醫生報告。

狂毆女子致骨裂
本案五項行劫控罪發生於二千年七月十四日至○一年三月十四日期間,五名女事主年齡介乎三十二至六十五,其中三十二歲女秘書供稱,事發下午約好被告梁飛華參觀出租單位,兩人門外傾談約半小時,因感天氣炎熱於是入屋。
梁飛華伺機箍頸綑綁她,並伸手摸胸非禮迫她說出信用卡密碼,她認出梁的手前臂有一個簡體「華」字紋身。
梁飛華於去年五月十七日在深水埗寓所被捕,五名女事主均於認人手續中將其認出。
至於肋骨裂傷的女事主,控方證實並無永久性傷殘。
案件編號:HCCC2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