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躉鬧警署囚年半

監躉鬧警署囚年半

【本報訊】一名在內地靠坐牢混飯吃的非法入境者,偷渡來港被捕羈留警署時,不滿遭警員「怠慢」未有送上飯餐,大發雷霆反轉警署,毀壞報案室內的電腦、傳真機等十多樣物件,昨承認控罪被重判監禁十八個月。
裁判官馬漢璋斥責被告「你非法來港喺外面都唔係一定有飯食,你唔好期望被拉後喺入面好過喺外面」。被告商紹剛(三十一歲),無業,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毀壞、阻差辦公及非法入境三項控罪,案情指出,被告於本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許非法入境後在荃灣公園流連被警員拘捕帶返荃灣警署調查,惟被告表現不合作,緊握拳頭拒絕蓋指模。警員只好暫將他囚於羈留室。
晚上十時許,被告大發雷霆,先毀囚室內的長櫈,繼將雜物擲毀報案室內的電腦、傳真機等,最後被警員制止及拘捕。
案件編號:179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