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霆鋒當年因為不甘英皇公司安排一些他不願做的工作,結果為自尊偷偷返加拿大,可惜幾個月後,他亦因為金錢要重返香港娛樂圈,同時再跟英皇續約六年,不過對公司抽佣高,始終感肉痛。
七日星語:曾經有人問我,金錢能否買下我的自尊,記得前年我就是因為自尊,不顧一切帶着心愛的結他返回加拿大。當時我真的決定不會再回來,因為我不喜歡公司安排一些我不愛做的工作給我。
這次偷走,在加拿大的幾個月,英皇高層有打電話要求我回來,但當時我沒有理會,直至我看到自己有個八十多歲的祖母,又有妹妹在學費昂貴的學校讀書,心裏開始明白金錢對我的重要性,最終我是為錢重返香港娛樂圈。
當時回港後,英皇要求我再續六年約。好老實講,當時我很需要金錢,所以最終我答應簽這份合約,不過現在回想起當初的決定,真是覺得自己有點笨,原本第一張的六年合約在今年底就可捱完,但自己又在前年再簽六年合約,真是無話可說,因為英皇抽佣都幾厲害(編者按:目前英皇約抽霆鋒50%佣金),如果我說不肉痛就一定是欺騙你。所以我曾經跟老闆(楊受成)開玩笑說:「你唔使再加我片酬啦!你抽少我30%佣就得。」
前年續了新約後,不知是否公司見我可以不顧一切偷走,公司以後安排工作,總會跟我有商有量,所以這次革命亦不是沒有用處。話得說回來,如果沒有英皇栽培,我亦可能沒有今日,所以我沒有後悔續約,只不過當時如果我可以選擇當然希望年期及抽佣幅度減低少許啦!
當年我同英皇簽約,有人認為我是代父還債,其實亦不能這樣說,當時簽約都因為好多因素,說起我爹哋的債務,其實他已經差不多解決了,已不用我操心。(七之五)
口述:謝霆鋒
筆錄:陳月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