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在旺角火車站落網的九名扒手,是一個成員約二十人的扒竊集團骨幹成員,他們每日由旺角火車站作為起點,北上至羅湖站沿線犯案,直至晚上乘搭最後一班列車過境到深圳分贓,每日「操手」(犯案)至少十宗,消息稱他們原本都是獨行俠,直至半年多前,這批「行家」為了在人流眾多的鐵路沿線「搵食」,才透過合併,進行集體犯案。而這個扒手集團的犯案手法,令人想起七、八年前名噪一時的「上水幫」扒手。
當年的上水幫主要活躍在上水及羅湖兩個火車站,他們得手後都習慣到深圳羅湖口岸聯檢大樓側的一間酒樓分贓,據說有人在酒樓訂了一張接近後樓梯的固定桌子,每次分贓都肆無忌憚,旁若無人,並不時見有穿制服人士出現收賄。
據說,上水幫的成員基本上全是港人,當年聲勢浩大,當局不時都在車站及列車上廣播,呼籲乘客小心扒手,而當時亦流行一個說法,就是如果你被人「打荷包」,只要到深圳聯檢大樓側的廁所,便可拾回失去的銀包,當然錢是沒有了,但仍有機會得回證件。
及後,警方在鐵路沿線加強打擊扒手活動,上水幫方銷聲匿迹,直至昨日警方破獲的這批「鐵路扒手隊」,才發現兩批人的犯案手法極為相似,說不定有人就是當年的上水幫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