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上訴變加監兩月

劫匪上訴變加監兩月

【本報訊】中年積犯因行劫途人一部手提電話被判監三年八個月,他不服判刑昨日自行提出上訴,法官昨重申其申請或會換來加刑後果時,上訴人要求「諗一諗」,惹來胡國興法官反駁「你唔可以坐二望一喎」,最後上訴被駁回兼加監兩個月。
上訴人羅鈞量,有盜竊等案底,於去年八月二日在區域法院經審訊被裁定行劫罪名成立,判監三年八個月,同年十月二十七日羅提出上訴但被駁回,他昨日更新上訴理據再次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胡國興宣讀裁決時,指上訴人申請亦缺乏理據,浪費法庭時間,即時加監兩個月。
案件編號:CACC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