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嫌在元朗警署搶警槍的高級督察吳佑的,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度提訊,被加控一項非法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八月二日進行初級偵訊。
案件主管在庭外透露,警方已完成大部份調查。
四十一歲被告吳佑的,被加控的罪名指他於本年五月九日,在新界錦上路一○六號附近非法藏有槍械,即一支七五八三型史密夫威信手槍和十二發子彈,及兩支電槍。
吳佑的原已被控一項搶劫罪。裁判官詢問他是否需要當值律師服務時,吳回應不需要,他已聘請私人律師代表,只是律師事務繁忙,吳並表示需要三個星期時間考慮保釋的申請,故案件押後至七月十一日再提訊,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KCCC146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