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入屋公用喉 水浸索償被拒

爆入屋公用喉 水浸索償被拒

有公屋居民向本報投訴,早前其單位內的大廈公用喉管爆裂,致住所內水浸至一呎多,家具電器亦被浸至發霉及損毀;她事後向房屋署及管理公司投訴及索償,惟房署指其單位屬已出售物業,非該署管理範圍,管理公司則指事件純屬意外,無人需負責。

與家人居於柴灣翠灣邨十多年的羅小姐表示,她於屋邨落成後,便已舉家遷入,至兩年前參加《租者置其屋計劃》才買下單位;據她了解,該屋邨內的每幢樓宇,均將大廈鹹水輸送系統減壓掣裝設於其中兩層的單位內,羅小姐一家剛好入住此類單位,故其單位㕑房內亦有一減壓掣。

水深逾呎損失慘重
羅小姐憶述事發當天,其弟於傍晚五時多收到鄰居來電,指從窗外看到其家內變成「澤國」。其弟隨即趕返家中,赫然發現家裏猶如「水塘」,水浸至一呎多,家中多件家具飄浮水面;羅小姐趕返亦被眼前情景嚇了一跳;兩姊弟即時清理,直至晚上十時,才勉強將水完全泵走。
羅小姐不滿地指出,事發後管理處竟沒人通知她或家人,更指管理處於當日五時許收到其樓下住戶投訴,但卻延至六時才關水掣,且未有即時通知,致其損失加重。
滿肚子氣的羅小姐表示,家中許多家具如梳化、衣櫃等,俱被水浸至發霉爆裂;雪櫃及洗衣機等亦故障。「啲電掣插蘇裝近地面嘅電器都壞晒,連電腦都無得用,今次損失真係好大!」羅小姐事後往房署投訴,但職員竟表示:「你已經買落咗個單位,唔關我哋事,你搵管理公司搞啦!」她惟有向管理公司投訴,但管理公司指經公證行調查過,證實爆喉事件純屬意外,無人需負責任,故不會賠償。

多年無人檢查維修
「明知呢兩層所有單位都有個鹹水喉減壓器,幾年來都無人上門檢查及維修過,𠵱家個鹹水喉爆裂,竟然可以話唔關佢哋事,根本係不負責任!」
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發言人表示,雖然公證行調查結果顯示工作人員已採取一切可行工序處理事件而無疏忽,但他們仍以意外理由繼續向公證行追討,若有消息會盡快通知事主。
(○六一八六一)

意見--房署理應徹底改善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直指,此類公用喉設於單位內的設計存有漏洞,據知現時全港仍有數十座公屋有此設計,且存在這問題,他認為房署應徹底改善,將公用喉管裝設於單位外,免類似事件再發生。而且將公用設施強佔用戶的私人地方,於理不合,在未能作全面改善前,房署應定期派專業人士作上門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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