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界指打擊大恐增失業率<br>立會通過 葡萄酒加稅20%

飲食界指打擊大恐增失業率
立會通過 葡萄酒加稅20%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02年收入條例草案》,及《2002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前者落實將葡萄酒的稅率,由目前按出廠價格徵收百分之六十,調高至百分之八十,即是說,一樽出廠價為一百元的紅酒,稅項會由六十元加至八十元。兩項加稅措施全年可為港府帶來約四億元的額外收入。
自由黨明確反對增加葡萄酒稅,代表飲食界的張宇人直言,加葡萄酒稅對飲食業的打擊很大,損失無從估計,更會成為失業重災區。旅遊界的楊孝華就指出,外國遊客來港,在餐廳第一樣是點酒,而不是菜。他又指,酒是國際性的,香港不應只顧及自己。
《2002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則規定,由今年七月五日起,香港居民入境時可帶煙草及無氣葡萄酒的免稅額,分別調低為最多六十支香煙(三包標準包裝)或十五支雪茄或七十五克煙草,以及七百五十毫升(一標準瓶裝)無氣葡萄酒(紅酒或白酒)。

港府稱無礙民生
政府發言人指出,以他們搜集到的數據及統計資料顯示,增加葡萄酒稅,對每瓶葡萄酒徵收的稅款大約增加六元,因這是根據出廠價格而非零售價格徵收。他補充,這項建議不會影響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