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法院任職 內地法官求情<br>雙程婦假卡購物囚28月

父母法院任職 內地法官求情
雙程婦假卡購物囚28月

【本報訊】父母同在廣東省中級人民法院任職的內地女子,聲稱與夫離婚後來港散心,持假卡及身份證,在百貨公司內購物,騙取四千多元貨品,獲內地退休法官致函求情,女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使用偽造身份證等五項罪名,被判入獄兩年四個月。

收藏多張假卡
被告歐陽冰(三十一歲),承認使用偽造身份證、使用虛假文書及詐騙等五項罪名,被控於今年三月二十至二十一日,在油麻地某百貨公司內,使用女子朱秀如(譯音)的身份證及多張偽造信用卡,藉此騙取約值四千五百元的男性貨品。
案情透露,被告於今年三月二十一日,在百貨公司內購物,約值四千多元,售貨員在刷卡機結帳時,發現信用卡無效,即時報警求助,被告見狀亦把其他假卡收藏。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內地卡拉OK消遣時,友人給他申請附屬卡,並非用她的姓名,被告因一時貪念,才會用作購物騙財,她的雙親都在廣東省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一名居港的內地退休法官,亦致函指被告品格良好,今次僅屬個別事件。
案件編號:DCCC4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