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教導子女正確花錢態度

應教導子女正確花錢態度

【本報訊】香港女青年會家庭及事業促進服務訓練主任司徒漢明指出,今次男生偷飯盒事件,可以從兩個角度作思考,首先是他每個月的飯錢及零用四百元,數目似乎不夠,但應該注意花錢態度,兩個麵包亦可以吃飽一餐;此外,假如他真的不夠飯錢,家庭方面的綜援金亦不足,也可以向社署申請特別津貼。

社會鼓吹消費
司徒漢明指出,現在整個社會鼓吹消費及享樂,青少年很容易受到誘惑,將錢用於購買心頭好,作為父母應該教育子女怎樣使錢,在零用金有限的情況下,如何量入為出,正確地花費一分一毫,作出偷竊行為始終不能接受。 
另外,根據日前發表的一項穗港澳青少年消費模式調查發現,香港青少年零用錢較澳門及廣州兩地充裕,每月達七百三十四元,澳門四百四十二元,廣州為三百三十二元,但不包括午膳及交通的必須開支。本港青少年用近三成零用錢消費,零用錢用盡便向朋友及同學借錢解困,進行調查的社工亦擔心青少年為滿足物慾,會作出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