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中年夫婦受託照顧八歲男姪孫,疑因姪孫頑皮,兩人涉嫌用藤條鞭打,揑臀搣大腿施教訓,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審理,叔公夫婦承認一項襲擊罪,但不同意受害男童的傷勢報告,指某些傷痕乃男童不潔生紅疹所致,裁判官遂將案押至八月十二日,就被告不同意的部份案情進行聆訊。 記者:陳浩義
四十四歲男被告姓鄧,無業,三十九歲女被告姓李,家庭主婦,兩人被控一項對看管的兒童襲擊,控罪指他們於去年五月至十二月期間,在粉嶺華明邨某單位,襲擊一名八歲男童,導致其身體受傷害。
案情指,受害男童的二十五歲母親為單親媽媽,她去年五月開始將兒子交由兩被告照顧,每月給予一千五百元至二千元作為兒子住宿費用。受害男童於是跟隨叔公及叔婆同住在粉嶺寓所。
去年十二月初,兩被告向男童母親表示其子甚為頑皮,拒絕再照顧。母親惟有帶兒回家,當替他洗澡時,發現兒子臀部有瘀痕,查問下,兒子表示被叔婆搣臀所致,母親聞悉並無採取任何行動。
同月二十八日,母親帶同兒子到社會褔利署尋求家庭援助時,受害男童向社工講述身上傷痕事件,社工立即報警,並送往醫院驗傷,發現男童右邊大腿及臀部有多處傷痕,該些瘀傷乃由藤條及被人搣所致。
控方指出,男童的傷勢報告指他有五十處傷痕,警方於本年三月八日在上水警署拘捕兩名被告,警誡下二人否認控罪,只承認罰男童坐無影櫈數小時。
代表律師表示,兩被告不同意該份傷勢報告,指男童不注重衞生,如厠後不用紙巾清潔,才導致臀部生紅疹。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就被告不同意的部份案情進行聆訊。
案件編號:FLCC125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