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六歲青年疑不滿女友遭其妹的男友騷擾,相約對方上門講數,一怒之下,涉嫌與朋友在單位內,揮刀斬傷對方及其同行友人,更強迫事主清理現場血迹後才准離開。兩名涉嫌傷人青年昨日在區域法院否認意圖傷人及傷人兩罪受審。
被告姓李(十六歲)及藍心(二十一歲)。控方案情透露,李有一名十五歲姓唐女友,唐的胞妹為十五歲姓王事主的女友。去年八月二十七日,李的女友稱在青衣長發邨商場,遭王姓事主騷擾,在電話中向李投訴,李即時警告王停止滋擾女友。李翌日要求王到女友於青衣的寓所見面。王與十七歲友人吳國新赴會,在梯間拾一支銅管傍身。
兩事主入屋後,次被告藍心突取出一把八吋長刀襲擊王,將其手指割傷及用刀柄敲他的頭部。李亦持一把十八厘米長生果刀圖刺向王,吳加以阻止,反被刺傷腹部,再遭推入房內狂斬至暈倒,其後又遭藍猛踢頭腹及取去銅管毆打。李遭女友喝停,王否認曾取笑其女友,再遭毆打及警告。被告並吩咐兩事主清理好現場及血迹後,才讓他們離開。事主報警送院,王的面及手臂等有多處擦傷,反而吳傷勢嚴重,一度進入深切治療部。
案件編號:DCCC3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