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副署長卓永興表示,在街上推銷流動電話服務及派發宣傳單張行為,如涉及阻礙行人及車輛,可被檢控,去年至今年四月共有十六宗檢控個案,平均罰款三百四十元。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街上推廣服務的問題,卓永興稱,如有關行為對行人及車輛造成阻礙,及不斷造成滋擾,該署可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提出檢控。去年共有十宗檢控個案,罰款由二百至五百元不等,平均罰款為三百四十元,今年首四個月則有六宗檢控個案。
他否認檢控數字偏低,並強調署方會先行發出口頭警告,再犯才會提出檢控,去年共發出數百宗口頭警告。此外,垃圾蟲定額罰款於本月十日開始實施以來,截至上周五該署共發出五百四十張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