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投資九億免審批

機管局投資九億免審批

【本報訊】香港機場管理局獲立法會原則上同意擴大業務範圍,但只可投資內地機場,若投資額少於9.162億元,便毋須財政司司長批准。機管局行政總監彭定中承諾,該局的投資會自行融資,不會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自行融資不申請撥款
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昨日再討論《機場管理局(關於機場的獲准活動)令》,終於得到議員支持。副經濟局長周淑貞表示,將會盡量在立法會7月10日休會前,將法令提交立法會省覽,不過要到10月復會時才可實行。
法令主要修改是機管局只可投資於內地機場的股份、貸款股額或其他股額、債權證等,機管局只可從事有助維持香港作為國際及地區航空中心地位的投資。另外,如果投資金額超過機管局366.48億元已發行股本的2.5%,即9.162億元,必須財政司批准。
彭定中表示,機管局的投資必須先經過董事局的審批,並會在市場融資及注重成本效益,不會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他不肯透露入股內地機場需要多少資金,只說上述上限是經過慎重研究而決定。
消息人士稱,機管局首要入股對象是深圳寶安機場,對方原則上同意機管局以增資拓股形式,持有半數股權,雙方仍在商討是49%、50%還是51%,另外機管局會負責深圳機場的管理。
現時未有外資持有中國機場的半數股權,內地法例也無明文規限。民航總局副局長鮑培德本月4日在國際航協年會上表示,要「適當放寬對外商投資民用機場和航空公司的限制」,被視為向機管局「開綠燈」的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