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鐵青衣站上蓋工程美國分判商,其香港分公司一名代表串同另一工程公司管工,透過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與本港分公司同名的一間公司,三次盜取工程費逾三百九十萬元。其中一名涉案男管工黃新財,三十六歲,昨承認三項串謀偷竊罪名,判入獄兩年四個月。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曾健仕判刑時指,案件涉及周密計劃,盜取分判商近四百萬元,此類商業詐騙案件,不但對本港的形象毫無好處,反而令外商因擔心風險而不願在港設立公司營商。 案件編號:DCCC36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