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遠華走私案疑犯賴昌星在加拿大的難民資格申請失敗,並即時被加拿大移民局收柙,但未被遣返。賴昌星矢言會提出上訴,估計訴訟可能再拖延一年以上。中國外交部昨發表評論,形容加方的判決符合基本事實。
審查賴昌星難民申請的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兩人小組,上周五(二十一日)在二百九十四頁的判決書中指出,賴昌星及其妻曾明娜的供詞不可信,兩人極可能犯下走私及賄賂罪,也不相信賴昌星被引渡回國後會被處死,因此駁回賴及其家人的難民資格申請,但准許他們在申請上訴期間留在加拿大。
加拿大移民局官員隨即按規定拘捕賴昌星,將他扣押在溫哥華機場一個移民中心內,直至移民局發出驅逐令為止。
賴昌星步出法庭後舉行記者會,他表示對裁決失望,稱這是中國施壓所致,矢言會上訴到最高法院,並有信心最後會贏得官司。其代表律師表示,裁決結果未如其想像般差,因賴昌星可在十五日內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若法院同意受理,這宗加拿大歷史上最長的難民資格訴訟可能再拖延一年以上。賴昌星九九年舉家從香港逃往加拿大,前年提出難民申請。
綜合外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