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陣子,我和舊戀人重逢。雖然我已老得一塌糊塗,她風采依然。
可喜的是,她不嫌我老。儘管我倆分別了許多許多個年頭,竟然戀火重燃,再次纏在一起,不用服食搖頭丸,也直達忘我程度。她的名字是「口哨」。
我還記得小學時候,已經和她搭上。那時,我很喜歡吹口哨自娛。由吹《有隻雀仔跌落水》開始,漸漸「進步」到吹學校音樂老師教的《鳳陽花鼓》、《蘇武牧羊》、《MyGrandfather'sClock》,以及《LongLongAgo》等。
我不明白那個時候,為甚麼可以連續三四十分鐘噘起嘴,把所有認識的歌曲(即是那三四首),重複又重複地吹。不只不覺沉悶,還越吹越開心,吹到走音也一樣興奮。
我和「口哨」曾經形影不離,但是不知從哪一天開始,漸漸和她疏遠了。漸漸,在不知不覺中,把她完全忘掉了。是否因為城市越來越多噪音,教我聽不見她的聲音?還是自己越來越躁,好像許多東西需要追逐似的,騰不出時間,和心情,來跟她相聚片刻?
想不到,數日前,晨運行山時聽見鳥鳴——其實平日鳥也鳴,只不過沒有留意——其中一些,鳴得很有趣;不知是神推鬼擁還是因為甚麼的,我竟然一時興起,嘗試吹口哨模仿那些鳥聲。然後,吹呀吹,不自覺地開始吹起《有隻雀仔跌落水》來。然後,把《鳳陽花鼓》、《蘇武牧羊》、《MyGrandfather'sClock》,和《LongLongAgo》,也逐一用口哨重複又地重複地大吹特吹,越吹越開心。兒時的歌曲,我發覺仍然記得起它們的調子。兒時的戀人「口哨」,仍是那麼可愛,那麼的令我沉醉,那麼的使我輕鬆。
舊歡重拾,忽然,我不覺得需要再追逐些甚麼。也不打算另覓新歡,例如,學吹鼻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