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進行對沖,是為了買保險,是保守的、偏於被動的投資行為。他在減少風險或轉嫁風險,自然不會爭取槓桿效應,因為一涉及超越投資本金的對沖活動,額外的部份已不算是對沖。
對沖基金在市場尋找「空隙」,其實是在市場發掘一些「效率不足」(Inefficiency)的目標,想出了相關而有效的對沖風險方式後,便會「主動」地買入或沽空有關資產,而同時進行對沖活動,以鎖住利潤與風險。但大多數的情況,這些「效率不足」的空隙,只容許「微利」的攫取,對一般投資者而言,可說是食之無味。但對沖基金另有想法,基金經理會透過擴大槓桿比率以放大利潤。舉個例說,一次1000萬元的對沖交易或許只有10萬元的利潤,但若放大20倍,則回報將是200萬元,而這200萬元的回報極可能只需要很短時間便可獲取。
至此,大家應該明白到對沖基金的運作並未打破「高風險、高回報」的規條,因為其高回報之由來並非源自高風險投資,而在於高槓桿比率。若對沖基金不採用槓桿法提高回報,其來自對沖交易所得的回報,相信會毫不吸引,對沖基金亦難以建立今天的魅力。
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