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活性乳酸菌飲品「益力多」製造商,指另一間公司使用「養樂多」為名生產飲品,侵犯其註冊商標及業務,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養樂多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侵權,要求頒令撤銷養樂多的商標名稱及交出所有侵權製品,及作出賠償。
原訴公司為KABUSHIKIKAISHAYAKULTHONSHA,養樂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與訟公司為養樂多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李道光。原訴在入稟狀中要求法庭禁制與訟公司再使用「YAKUDO」及「養樂多」,或其他影射原訴公司產品的商標,銷售與原訴公司產品類同的乳酸菌飲品果汁等。
案件編號:HCA240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