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徹底清除垃圾電郵,南韓政府決定由七月一日起,對擅自發放「垃圾電郵」和躲避過濾傳送方式的人,處以三萬一千港元以下的罰款。法例規定,具有廣告性質的電郵,在其主題欄中,首行不得留為空白,必須明示「廣告」的字眼。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