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愛有婦之夫 產子後遭拋棄<br>女會計盜公款90萬囚2年

錯愛有婦之夫 產子後遭拋棄
女會計盜公款90萬囚2年

【本報訊】髮飾製造廠女會計文員,錯愛有婦之夫,替對方誕下一子後,慘遭拋棄。女會計得不到家人體諒,為獨力撫養兒子,欠下高利貸無力償還,不惜監守自盜,多次冒簽公司支票,盜取逾九十萬元款項。女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等四十三項罪名,判監兩年。
二十六歲被告鄭少玲,案發時任會計文員。九九年十月至去年四月間,女被告冒簽公司姓胡董事的簽名,自行開出二十五張支票後兌現,每張款額由二萬元至十萬元不等,合共七十八萬元。被告另盜用僱主預簽的提款單及公司收取的支票,偷取三筆款項,合共約十七萬港元。由於被告每月需要向身在台灣的董事呈交月結單,她便在案發期間偽造共十五張月結單圖瞞天過海。

官斥咎由自取
僱主發現後,曾給被告還款機會,但被告最終無力清還,僱主延至去年八月報警。辯方求情時指事件實屬不幸,女被告因欠下二十萬元高利貸才犯案。律師解釋,被告早年戀上一名有婦之夫,兩年半前更為對方產下一子,但男友在嬰兒出生後即棄下母子不顧。被告的家人更因不滿她替有婦之夫產子,拒絕接納她,被告被迫遷出,與家人斷絕聯絡。月入只有八千元的被告不斷借貸,失去工作後靠七千元綜援過活,終無力還錢。
法官黃永輝指被告咎由自取,並斥責被告有計劃欺騙僱主一年半,違反誠信,判監兩年,並下令社署安排照顧其幼子。
案件編號:DCCC4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