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獲准同住社署受質疑

母女獲准同住社署受質疑

有心理學家質疑社署未有足夠評估未婚媽媽的狀況,便安排涉嫌殺嬰的母親與嬰兒同住,對小孩的生命可能構成威脅,她建議未婚媽媽須長期接受輔導,與家人接受評估,小孩應交由社署負責暫時託管。
但和諧之家協調主任葉長秀則認為,若果法庭評估情况後,判決母女可同住,則未必有問題。

恐小孩再受傷害
樂苗坊註冊心理學家周婉芬博士指出,未婚媽媽一般較為年輕,缺乏資源尋求協助,估計未婚媽媽可能一直逃避懷孕事實,在積聚不安情緒下,驟然見到小孩出生,或者聽到小孩的哭聲,導致驚慌情緒失控,由於不懂如何面對,加上其他不利因素,包括男友態度及家庭反應,才會做出極端的傷害行動。
周婉芬表示,若然曾對親生骨肉作出傷害行為,容易產生內疚和矛盾的心理,即使已接受心理輔導,相信亦難迅速調節心情,加上事情發展愈見複雜,所積壓的情緒問題更多,如未能充份評估未婚媽媽的心理狀況是否適合照顧小孩,便會對小孩的生命構成威脅,所以她奇怪社署何以會容許兩人同住。
此外,定期家訪根本不能解決問題,所以除非社署可以保證,否則她很擔心小孩可能再受傷害。她記憶中過往從無類似個案,外國社會更不可能發生容許受虐兒童與施虐者共處。
初生嬰被斬逾十刀仍生還令人稱奇。有外科醫生表示,人體受到刀傷並不一定致命。在一般情況下,除非傷口大量流血,又或是傷口導致傷者不能夠呼吸,傷者才會有生命危險,即使嬰兒亦不例外。他解釋,嬰兒從母體出世,本身已經是一個相當艱辛的過程,所以,嬰兒並不如想像中脆弱。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