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香燭灼兒20次待判

婦香燭灼兒20次待判

【本報訊】中年婦人因兒子放學後在外玩耍兩個小時才歸家,用藤條責打之餘,並以香燭灼九歲兒子胸背及大腿達二十次之多。學校老師發現後報警,醫生驗傷後證實男童身軀有四十五處被灼傷痕,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承認虐兒罪,案件押後至七月三日,待取閱背景及精神科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已向兒子道歉
女被告姓范,三十九歲,控罪指她於本年四月三十日在黃大仙屋邨單位虐待九歲大兒子。律師求情表示,被告育有三名子女,過往在內地生活,直至去年一月才獲批在港居留,其丈夫為地盤工人,但三年前因患有肺積塵及哮喘病,現不能工作。女被告要獨力照顧患病丈夫及三名年幼子女,加上家庭經濟差,被告感到甚大壓力,當日因四處找尋兒子數小時,在極度擔心下,一時控制不了情緒才干犯本案。她事後已多次向兒子道歉,並接受輔導及獲社工跟進事件。
案件編號:KCCC847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