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五歲屋邨維修工人勞國洪,家中藏有兩支氣槍及三盒子彈,偶爾在家以氣槍射紙皮盒發洩,惟今年四月十七日遭人告密,在東涌富東邨寓所內揭發無牌藏有槍械及子彈,被告昨於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名,罰款四千元。 案件編號:TWCC169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