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指其恐失控制權阻天幕上市<br>劉德華遭禁制原因曝光

中建指其恐失控制權阻天幕上市
劉德華遭禁制原因曝光

【本報訊】藝人劉德華早前興訟追討一千五百萬元演出酬金餘波未了,上市公司中建電訊附屬公司昨日正式入稟,指劉於今年三月以恐怕失去天幕製作的控制權為由,拒絕交代帳目阻止董事局集資上市計劃,導致損失出售股份的得益一億五千多萬元,要求索償及禁制劉德華參與違約影視音樂演出。原訴NobleTrendInternationalInc.乃中建電訊全資附屬公司,答辯包括天幕董事之一WinsonChan、劉德華及其名下持有天幕製作百分之五十股權的公司AblegateGroupLtd.。

否認隱瞞帳目
入稟狀指原訴與Ablegate早於二千年就合資天幕製作有限公司簽訂股權協議時,中建電訊主席麥紹棠與劉共識及早上市。至今年一月,獨立財務顧問指公司市值約三億二千萬元,估計上市可集資八千萬元,董事會並於二月通過七月前上市,但劉向麥私下表示恐怕公司上市後,無法保住總裁一職,不欲將公司上市,麥遂要求交代公司文件與帳目,劉拒絕及否認有所隱瞞。
麥於四月得悉答辯一方單方面停止籌備上市,遂進行調查,發現有人擅自就五部電影《愛君如夢》、《全職殺手》、《阿虎》、《瘦身男女》和《嚦咕嚦咕新年財》簽訂集資製作電影或版權出售合約,此外劉涉違約參與電影《孤男寡女》及《藍血人》拍攝及演唱會表演。
原訴表示與深圳市寶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協議,以一億五千三百六十萬元出售其百分之四十八股份,但因上市無期而錯失機會。

唱片如期發行
劉德華昨午接受電話訪問,對中建入稟一事語氣平靜地表示:「我係到咗台灣先收到公司通知話對方已經入稟嘅事,等我返香港先詳細了解,𠵱家成件事我已經交咗畀律師處理,好多問題唔方便透露。」劉德華強調,他對與中建合辦天幕製作公司的發展,是相當着緊和投入,從未做過有損公司利益的事,只要對公司發展有利的大計,他從未反對過。
劉德華認為事件不會影響其工作,他與BMG唱片公司約滿後,其唱片將交由EMI唱片公司發行,他將於七月五日推出的國語唱片《美麗的一天》亦會如期進行,劉德華更笑說:「我每日都過得好美麗,嗰啲煩惱打擾唔到我,大家唔使擔心。」
案件編號:HCA23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