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花1800萬變相支持賭船

政府花1800萬變相支持賭船

【本報訊】港府剛修例打擊境外賭博,但另一方面,港府卻每年花費六百萬元,為八艘定期載客出公海賭博及賭波的「賭船」提供出入境服務,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認為「上賭船同搭船去澳門賭無分別」。
林煥光昨在立法會回答議員的提問時表示,現時共有八艘設有賭場的船隻,定期接載乘客離港往公海作海上之旅,其中四艘分別停泊於中港客運碼頭及海運大廈,四艘泊於九龍城對開的政府浮標,入境處過往三年平均每日調派約十九名職員,為乘客辦理出入境手續,估計費用共為一千七百萬元,而海關須調派十七名職員進行抽查行動,過往三年的費用估計約為一百萬元,兩部門費用共一千八百萬。

公海賭博並無違法
但多位議員都質疑,八隻賭船只是載客出公海「兜圈」,當局卻每年花費六百萬元為船上乘客提供服務,等如支持賭船運作。
林煥光解釋,乘客只在船隻處於公海時下注賭博並無違法,而且其中兩艘最大的船隻是旅遊的郵輪,不純是賭船,為促進旅遊業,有關開支是值得的。
林煥光更明言暫時無意修例打擊賭船:「上賭船同搭飛翼船去澳門賭其實冇乜分別,係咪有需要管制呢?係咪對香港構成損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