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解釋:無主收入 必會消散 - 張五常

經濟解釋:無主收入 必會消散 - 張五常

數之不盡的經濟分析,無端端地有一些無主的收入多了出來,應該消散而不消散,分析一定是錯了的……在競爭下,這高出來的是無主的收入,冇咁大隻蛤乸隨街跳,不應該存在,所以傳統是錯了的。

卷三制度的選擇
第三章租值消散與價格管制
第五節:租值消散作為理念
本章起筆時我說租值消散是一套理論,但若不苛求推理,租值消散可用作一個理念。不是很嚴謹的思維,但非常好用。我不明白為什麼經濟學行內不常用。大約從一九六三年起,在經濟解釋的思維推理上,租值消散這個理念是我的「秘密」武器。我從來不秘技自珍,只是說出來少人注意罷了。
先從數學說起吧。作為工具,數學有兩項重要的功能:其一是協助推理;其二是鑑別對或錯。在經濟學的推理上,有些人是完全不需要數學協助的,像戴維德(A.Director)、高斯(R.H.Coase)、嘉素(R.Kessel)、艾智仁(A.A.Alchian)等人,還有其他的,天生下來經濟學的思維就好像是長在他們的骨子裡,以感受來去縱橫,差不多是天衣無縫的。不要忘記,經濟學鼻祖史密斯也是這樣的一個人,只因為視野比我們廣闊就比我們偉大得多。
數學的第二項功能很特別:數學是我所知的唯一的對、錯分明的學問。當我說某經濟理論不可能錯,我是說據今天的所知不可能錯,但到了明天,有了新的知識,卻可能是錯了。是的,歷久不錯的實證科學理論不多見,但數千年前的幾何定理,今天還是對。以這項數學功能協助經濟推理,對的數學結論不一定對,但錯的卻一定是錯了。這個「不一定」與「一定」的不對稱,是因為數學本身沒有內容——內容是要由經濟學者放進去的。放進了不對的內容,方程式說是對其內容還是錯,但不管內容怎樣,方程式說是錯了的,其推理邏輯是錯了。

以租值消散作為理念是可以協助推理的。租值消散是有內容的,全部是經濟內容,沒有其他雜物。這理念的對、錯功能與數學的一樣:對的不一定對,但錯的一定是錯。跟數學不同,租值消散理念說是錯的,是經濟內容錯了。我喜歡用這理念,是因為以之判斷錯誤,可以快如閃電,通常用不上幾分鐘的時間。好幾次,到大學作研究報告的理論學者,方程式在黑板上寫得滿滿的,我還沒有看清楚就說是錯了。不熟識的朋友以為我信口開河,但深知我的一見我開口就站在我那一邊。快若流星,是因為租值消散這理念簡單之極。
該理念是這樣的:無主(noclaimant)的收入不可能存在。廣東話的俗語早就說過了:「冇咁大隻蛤乸隨街跳!」類同的例子,是中國古時的一個故事。一群小孩在路上玩耍,見到一棵李子樹滿是鮮紅的李子。該樹顯然是沒有主人的,孩子們就爭先恐後地去採李子。其中一個聰明的懶得動,說:「如果李子是可口的話,怎會還留在樹上呢?」這分析是正確的經濟學。
在卷二第二章分析盈利時,我說盈利(profit)來無影,去無踪,是無主孤魂。但盈利出現了,雖是「風落」(windfall),但有主人。租值消散(dissipationofrent)的租值,沒有卷二第二章所介紹的租值概念那樣嚴謹,而是指無主的、沒有界定清楚為誰屬的收入,在競爭下會消散,在邊際上會下降為零。說是租值,是說有了權利界定或有了主人的會存在,但無主的會消散。在邊際上消散為零,在邊際之內可能還會存在,是因為競爭驅之不去,因而有了主人。舉一個例,在公海釣魚,任何人都可以釣,我的時間成本與他人的一樣,但我釣技超凡,這超凡的釣魚收入不會被競爭者掠奪,不會消散,我於是成為釣魚租值的擁有者,是那時間成本之上的收入的主人。然而,在邊際上,因為公海沒有業主,釣魚不收費,在邊際上我的時間成本等於釣魚的邊際產值,我的邊際租值是零。

我們要注意的,是數之不盡的經濟分析,無端端地有一些無主的收入多了出來,應該消散而不消散,分析一定是錯了的。這樣的分析通常出自平庸之手,對或錯皆無足輕重,可以一笑置之。但有些極為重要的分析,出自高人之手,也犯了同樣的疏忽。作學生時寫佃農理論,我一看傳統的分析就肯定是錯了。那是因為該分析有如下的含意:一個佃農的分成收入,高於他另謀高就的時間成本。在競爭下,這高出來的是無主的收入,冇咁大隻蛤乸隨街跳,不應該存在,所以傳統是錯了的。有趣的是,有無主收入的佃農理論,曾屢次被數學證明為對。數學本身沒有內容,哪管有主或無主,可以誤導。話得說回來,當年看出傳統分析是錯易如反掌,但推出「有主」的理論卻要花兩天功夫。
租值消散的理念,加上我提出的在局限下這消散會減至最低,世界就變得多彩多姿。私有產權老早就出現,但因為各種局限,非私產的制度多的是。昔日以土地版圖治民,不容許土地轉讓,是因為庶民附地而生可減少某些管治(交易)費用,但工商業的發展就迫着要把土地制度改變了。
我曾經說天下間沒有有價值的資產是純真地、公共地、無限制地讓所有的人競爭使用,毫無約束。有些學者反對這觀點,認為純真的公共產存在。公海捕魚,是毫無約束嗎?撇開不同的捕魚者有不同的技能,或有不同的成本,公海租值因而不容易盡散不論,美國捕魚區有船隻大小的管制,有牌照的管制,有工具的管制,也有捕魚季節的管制等。這些管制都協助了減低公海的租值消散,以致牌照有價。
好些經濟學者認為政府的管制永遠都是害大於利。這觀點我有保留。的確,管制公海捕魚,我們不難發現有好些法例看來是愚蠢的。例如捕魚的工具管制,主要是以增加捕魚成本的辦法來約束捕魚。是什麼局限會促成這種在經濟上說不通的管制呢?還是因為我們是局外人,對漁業所知不足?

到公眾的、不收費的海灘游泳嗎?你會覺得海灘享受的所值,在邊際內高於你的時間成本。你的時間成本低於其他競爭使用者可能是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海灘的使用有管制規例。在海灘上什麼可以做,哪些行為有約束,雖然大家不言自明,但規例有的是。這些規例是為了減少租值消散而設的。我可以肯定,如果香港的淺水灣的公眾使用是毫無規例約束的話,時間成本中等的人不會到那裡去享受一下。
無主的收入在競爭下是會消散的。凡有社會必有競爭。所以凡有無主的收入存在的經濟分析,不管其數學模式如何了得,必定是錯。這是租值消散作為理念的一個重點。第二個重點,是參與競爭的人都有意圖減低租值消散,但要受到局限的約束。這樣看,所有產權制度的安排,都是為了減低租值消散而起的,但因為局限條件千變萬化,不同的制度安排就出現了。
私有產權,以市價為競爭準則,沒有租值消散,但私有產權的形成只是不同的局限條件中的一個選擇。因為局限有變化,非私產的制度安排絕不罕有。非私產當然有較大的無主收入的傾向。以公海捕魚或公眾海灘使用為例,其減少租值消散的辦法是推行管制使用的規例。另一種辦法是,今天在香港的公立學校,昔日的共產中國,減少租值消散採用的是規例加上論資排輩,或以等級界定權利。然而,論資排輩,或分等級,我們也可從一個或多個私人擁有全部股權的公司或企業見到。這後者也是與減少租值消散有關的,又或者從另一個角度看,是因為釐定價格的交易費用過高。這是本卷第五章的話題了。
(《經濟解釋》之八十二;第三章完)
每逢周三刊出.作者保留版權

廣告一則
張五常經典小書《TheMythofSocialCost》日內重版,英語原著中文新序,定價二十元,郵購每五本一百元,香港加郵費港幣二十,海外加五十,有張教授石章水印。接洽花千樹出版社,電話:27291208,傳真:2729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