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最後一名縱火罪成的被告李世游,昨被判囚四年半。 主審法官石輝在庭上指出,爭取居港權人士因政府部門拒絕回應要求感到沮喪,但亦不能藉口犯事,被告對縱火計劃知情並參與其中,須予嚴懲。 十九歲被告李世游,上周五獲裁定縱火罪名成立,但因陪審員無法達成誤殺裁決,法官解散陪審團,案件押後一個月提訊,控方屆時決定會否提出重審。同案十四名男女被告早前被裁定毋須答辯,當庭獲釋。 案件編號:HCCC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