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港府將法律變管治工具<br>梁家傑促剔詩姐出問責制

恐港府將法律變管治工具
梁家傑促剔詩姐出問責制

高官問責制出台前夕,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向特區政府發出最後呼籲,希望政府可慎重考慮把律政司司長剔除於問責官員之列,或把刑事檢控權力下放。他又寄語市民在未來五年要提高警惕,防止政府繼續輕率地把法律作為方便管治的工具,出現「冷水煮青蛙」的情況。
記者:陳慧兒、陳廣慧

梁家傑接受本報專訪時坦言,律政司司長一職「唔易做」,除要獲法律界人士接受外,更要得特首董建華和中央政府接受,在現今法律界符合所有條件的人少之又少,甚至可能只得一位,因此梁愛詩願意留任實在不是壞事。
事實上,梁愛詩過去憑藉與中央的關係,協助香港法律界人士打入內地市場,梁家傑直言應記一功,甚至「司長認第二,冇人認第一」。
不過,他認為律政司肩負的其中一項刑事起訴職能,屬不能受政治考慮左右的類司法功能,若政府堅持要把律政司司長納入問責制之內,刑事起訴工作就應全權交由刑事檢控專員負責,否則把較為敏感的起訴決定外判,讓律政司以外的法律界人士作出建議,也是其中一個折衷辦法。

顛覆立法須小心
展望未來五年,梁家傑希望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禁止顛覆、叛國、煽動叛亂和分裂國家等行為,不宜作過大動作,最好只將《刑事罪行條例》和《社團條例》提及的有關概念「炒埋一碟」,把現有的一套落實在新法例之中。他說:「梁司長如果可以真係少做(就第二十三條立法),唔好大做,並說服中央政府接受,咁就真係功德無量!」
此外,梁家傑認為在回歸五年內,政府由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到引用《公安條例》作選擇性拘捕,都反映出當權者愈來愈輕率地以法律作為權宜的統治手段,結果這手法用得愈多,法治精神也愈會被蠶食:「法治愈來愈唔鞏固,就好似『冷水煮青蛙』,煮熟都唔知。」

轟政府言行不一
他質疑董建華近年經常說,「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但董是否真正明白法治的意義呢?梁家傑提醒董建華及政府所有官員,法律以人為本,用以保障弱勢社群,規管當權者錯誤行使權力,希望他們不要表面談「依法辦事」,但實際的行為卻在磨滅和衝擊法治。
他說:「香港處於歷史時刻,有啲人講嘢,非驢非馬,指鹿為馬,講到似層層。如果對法治嘅認識唔深刻,好容易會被誤導。」